據《北京青年報》報道,9月23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2020年度新能源汽車監督檢查結果。發現共有7家企業的8個車型不符合生產一致性要求。其中,在新能源乘用車這一品類中,分別來自南京金龍客車、東風汽車兩家車企的2款車型產品因備案參數與實際情況存在出入,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設計問題主要包括涉及30分鐘最高車速、前排座椅安全帶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管理規定。
而在新能源客車的品類中,由珠海廣通、成都廣通、南京金龍客車、丹東黃海汽車等4家車企生產的4款車型產品,因涉及說明書、整備質量、座椅面料燃燒速度、整車銘牌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管理規定,最終也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至于在新能源專用車的品類中,山東藍諾汽車、江蘇奧新新能源汽車這2家企業生產的2個車型產品因設計涉及駕駛室兩側噴涂的字樣高度、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整備質量等方面的問題,被工信部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據了解,為規范新能源汽車生產行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根據《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工信部建立道路機動車輛產品生產一致性監督檢查結果通報制度。與此同時,對上述檢查中發現存在生產一致問題的車型,工信部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以及《公告》管理的相關規定,依法依規處理。企業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督促企業盡快查明產品問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整改到位。
來源:第一電動網
作者:曲超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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