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電動汽車科技發展”十二五”專項規劃(摘要)》在媒體上被廣泛的報道刊登。該規劃稱,中國電動汽車發展已進入關鍵時期,既面臨重大的發展機遇,也面臨著嚴峻的挑戰。中國電動汽車發展中還存在很多需要解決的問題,例如核心技術還不具競爭優勢,企業投入不足,政府的協調統籌潛力還沒有充分發揮等。總體看,中國電動汽車研發起步不晚,發展不慢,但由于傳統汽車及相關產業基礎相對薄弱、投入不足,差距仍在,中高端技術競爭壓力越來越大。
因此,必須加大攻堅力度,推動中國汽車工業向創新驅動轉型,搶占技術制高點,培育新能源汽車戰略性新興產業,引領產業變革,確保中國汽車行業可持續發展。
該規劃稱,發展電動汽車是一項系統工程,在研發、示范和市場導入初期需要一個有利的政策環境。通過制定引導性政策,官、產、學、研、用、金等社會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構建中國特色的電動汽車產業發展環境,推動中國電動汽車產業快速、健康發展。
這個規劃對中國電動車發展有何意義?政府在電動車汽車發展過程中應該發揮什么作用?政府又不應該做哪些事情?
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趙堅認為,在新能源汽車這樣的消費領域,在看不清方向的情況下,我們可以慢半步,不要爭這個那個”國際先進水平”。政府應該有所為,有所不為,更不能越位,代替市場選擇產品類型、技術路線、組織模式。
趙堅說,該”電動車規劃”令人疑惑,這是一個科技發展規劃還是一個產業發展規劃?
”電動車規劃”的題目是科技發展規劃,但其規劃目標的表述是:”要推進各種常規混合動力汽車的產業化技術研發與大規模產業化。力爭使中國混合動力客車綜合性價比和市場占有率處于國際先進水平;力爭使中國混合動力轎車具備國際市場競爭力。” 趙堅說,這里的大規模產業化和市場占有率明顯是產業規劃的概念。
規劃目標還要求 ”使中國在以小型電動轎車為代表的各類純電動汽車普及程度、以示范城市為平臺的電動汽車全價值鏈整合水平、以鋰動力電池為重點的車用電池產業國際競爭能力等方面處于國際先進水平。”對此,趙堅指出,這里的普及程度、車用電池產業國際競爭能力也是產業規劃的內容。
”電動車規劃”不僅規定了新能源汽車發展的車型是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燃料電池汽車三種類型,規定了技術路線是按”三縱三橫”的研發布局,并進一步規定了產業組織模式,要分別建立以產業鏈為紐帶的混合動力汽車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建立以價值鏈為紐帶的純電動汽車跨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建立以技術鏈為紐帶的燃料電池汽車技術創新聯盟。
”如果是產業規劃,就應該是面向市場的實現商業化的規劃,而不能是靠政府補貼的所謂產業規劃。”但是,趙堅認為”電動車規劃”中沒有電動汽車的市場需求分析,沒有電動汽車的購買價格和運行費用的估算,沒有說明是否存在可行的電動汽車商業模式,也沒有估算需要國家補貼的規模。
”電動車規劃”的目標是在”中國電動汽車核心技術還不具競爭優勢,企業投入不足”的情況下,通過”政府的協調統籌”,加大投入,”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實現從汽車制造大國向汽車技術強國轉型”。趙堅擔心,這是否是一個新的政績工程?
他分析說,新能源汽車是面向消費市場的競爭性產業,同時又是充滿風險、存在很多不確定性的市場。目前世界各國的新能源汽車都是靠政府補貼生存。在這種充滿競爭和不確定性的市場,政府可以支持基礎研究和補貼企業的技術研發費用,但不能參與過多。工信部、科技部作為政府職能部門制定這樣的”電動車規劃”,是否在替代市場和替代企業做決策?是否出現了政府職能的越位和錯位?
趙堅說,石油資源總有一天會耗盡,發展新能源汽車應當是方向。但是,發展什么樣的新能源汽車,采用什么技術路線、哪種商業模式才能使新能源汽車產業化、商業化,是市場選擇的結果,是企業家探索的結果,不是政府能夠事先規劃、事先指定的,因為政府沒有這種知識,也不能用納稅人的錢承擔規劃錯誤的損失。
趙堅認為,用政府集中力量辦大事的方式造出電動汽車并不是難事,但用這種方式只能造出政府花納稅人的錢購買的電動汽車,而不能造出消費者愿意自掏腰包購買的電動汽車。如果中國電動汽車只是靠財政部補貼、各地政府購買的”示范工程”用車,而補貼個人購買的,最后都補貼給富裕地區的極少數富裕人群,新能源汽車不僅不能成為戰略性新興產業,還會造成新的社會不公平。
( 編輯/董海榮 )
來源:財新網
作者: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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