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海口市商務局公布了《2023年海口市新能源汽車消費券發放細則》。《細則》指出,在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間,針對在海口市內的納統汽車銷售企業購買、并完成在海口市登記上牌的新能源家用汽車,按照不同的發放標準分別給予3000元至6000元/輛的消費券。
以下為《細則》原文:
《2023年海口市新能源汽車消費券發放細則》
根據《海口市2023年促消費工作方案》,為進一步提振汽車行業消費信心,發揮汽車消費對擴內需的拉動作用,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讓消費拉動經濟持續增長,特制定2023年海口市新能源汽車消費券發放細則:
一、活動時間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3:59:59(本活動所有時間均以北京時間為準)
二、購車時間
2023年7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23:59:59(本活動所有時間均以北京時間為準,購車時間以購車發票開具時間為準)
三、申領時間
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10月15日23:59:59(本活動所有時間均以北京時間為準)
四、活動地點
海南省海口市
五、實施對象
實施對象為新購置新能源汽車的所有人,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一)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間,在海口市內的納統汽車銷售企業購買并完成在本市登記上牌的新能源家用汽車。
(二)本次消費券活動僅限于海口市內在統計部門依法納統的汽車銷售企業參與;不在海口市統計部門統計名庫內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車,則無法享受本次消費券活動。
(三)本次消費券活動僅限購買非營運車使用;營運車、二手車不在領取范圍內;本次消費券僅限個人消費者申領。
六、活動標準及名額
(一)活動標準
本次消費券發放總量為5000萬元,按全省統一標準對新能源汽車乘用車購買人發放消費券。
購車價格20萬元(含)以上的發放6000元消費券,發放名額3500人;購車價格在10萬元(含)—20萬元之間的發放5000元消費券,發放名額3700人;購車價格10萬元以下的發放3000元消費券,發放名額3500人。
每輛車只可申領一次,名額有限,先到先得。名額排序以個人在云閃付系統上申領消費券首次提交成功時間為準。
(二)消費券使用條件
消費券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23:00,在海口市范圍內的餐飲和商場、超市等零售場景參與活動商戶消費時抵扣,按消費額的50%給予抵扣,在有效期內用完為止,逾期將收回。
七、活動規則
(一)申請要求
申領時間: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10月15日23:59:59。
申請期間,符合活動參與條件的購車人須在云閃付APP首頁搜索“海口市新能源汽車消費券”小程序,進入新能源汽車消費券專區服務頁面填寫相關信息(涵蓋個人信息,車輛上牌信息等)并上傳完整購車證明,上傳時間截止至2023年10月15日23:59:59,涵蓋以下材料:
1.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2.《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3.《車輛行駛證》
4.《機動車登記證書》
注:本次活動對車主購置新能源車領取消費券名額的時間認定,以購車人上傳材料至云閃付APP“海口市新能源汽車消費券”小程序進行消費券首次申請提交成功時間為準。購車人需準確填寫信息,并上傳清晰度較高的證件圖片,如因填寫信息不準確或上傳相關證件不清晰、無法識別、條件不符合等情況,審核人員有權駁回申請,購車人需重新上傳材料。
(二)發放標準
對符合資格的申請人,發放面值為6000、5000、3000元的汽車消費券券包。可在零售、餐飲、超市等場景參加活動的商戶處使用,購車人可通過云閃付APP“我的-獎勵-我的票券(張)”中查看。
具體券包設置:
6000元汽車消費券券包:60張滿200立減100元。
5000元汽車消費券券包:50張滿200立減100元。
3000元汽車消費券券包:30張滿200立減100元。
消費時,券可自動疊加使用,單筆消費最多可疊加10張券。例如,消費3000元,可以自動疊加10張券進行使用,實際支付2000元。
(三)審核及發放流程
1.審核人員按照消費者上傳材料首次提交成功時間進行排序,在7個工作日內,對消費者在本活動中消費券領取的資格進行審核。審核期間,車主可以通過云閃付APP“海口市新能源汽車消費券”小程序查詢審核進度;
2.對審核通過的名單發放新能源汽車消費券,并以短信的方式通知申領人手機號。請消費者謹防詐騙,不要點任何無關連接;
3.對審核通過的名單,將聯合海口車管所部門核實車輛信息,如發現申領的信息和圖片存在造假,將取消用戶活動參與資格,并回收用戶獲得的消費券資金;
4.活動結束后,對最終發券的消費者名單在海口市商務局官網(公示公告)進行公示。
(四)消費券使用說明
1.消費券使用說明具體可通過云閃付APP“我的-獎勵-我的票券(張)”中查看。
2.申請汽車消費券的購車人下載云閃付APP后需先完成銀行卡綁定。
3.消費券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23:00,在海口市范圍內的餐飲和商場、超市等零售場景消費時抵扣,按消費額的50%給予抵扣,在有效期內用完為止,逾期收回。僅限本次活動指定的海口市線下實體店可用。
4.消費券使用門檻以云閃付訂單金額為準,不能拆分使用。
5.訂單發生全額退款時,尚在有效期內的消費券可退回再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變。如退款時消費券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內訂單部分退款,券無法再次使用。
6.消費券發放成功后可能存在一定時間的延遲,請稍后去“我的-獎勵-我的票券(張)”中查看。
八、活動其他說明
(一)同一云閃付賬號、手機號、身份證號、手機設備號,符合以上任一條件的,均視為同一用戶。
(二)在法律規定范圍內如發生不可抗力等,活動舉辦方可根據活動的實際舉辦情況對活動規則進行變更或調整,相關變動或調整將公布在活動頁面上或以合適的方式及時通知。
(三)為保證活動有序進行,如用戶出現買賣消費券及其他作弊違規行為(如刷單、套現等),政府有權取消用戶活動參與資格,并有權回收用戶獲得的獎勵。
(四)為符合政府財政資金審計等法定需要,政府部門可能需要在必要范圍內檢查與核實消費券核銷詳情?(包括:交易金額、核銷金額、核銷商家店鋪信息)。
(五)消費券不得用以購買充值卡或其它預付卡充值。
(六)對提供偽造材料導致國家資產受損的企業與個人,將移送司法機關,并保留進一步采取法律手段的權力。
(七)活動期間,汽車銷售企業不得擅自漲價或通過捆綁銷售方式變相漲價。
九、具體操作
(一)購車人在云閃付APP首頁搜索“海口市新能源汽車消費券”小程序,進入新能源汽車消費券專區,購車人需購買車輛并取得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車輛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后,方可申領補貼。
(二)購車人需在云閃付APP“海口市新能源汽車消費券”小程序內填寫相關信息,上傳購車發票、身份證原件、行駛證、購車銀行卡交易小票等資料進行申領。
(三)云閃付APP汽車消費券平臺核驗用戶身份,審核發票真偽。審核期間購車人可以通過云閃付APP“海口市新能源汽車消費券”小程序查詢審核進度。
(四)審核通過后云閃付APP將新能源汽車消費券發放至購車人本人在云閃付APP賬戶的卡包中,購車人可通過云閃付APP“我的-獎勵-我的票券(張)”中查看。
十、本細則由海口市商務局負責解釋。車主資格審核問題可咨詢18876177371,消費券使用及核銷問題可咨詢95516。
來源:第一電動網
作者:王鳴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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