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科委擬定的天津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
市科委擬定的《天津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2013-2015年)》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12月31日
天津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2013-2015年)
市科委
2013年11月, 我市被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為新一輪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試點城市。為進一步推動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按照四部委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情況
新一輪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啟動以來,我市圍繞節能減排、治理大氣污染、產業結構調整,不斷推進新能源汽車技術研發、產業化及示范運行,制定下發了《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科委關于促進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若干政策的通知》(津政辦發〔2014〕82號),進一步加大組織推動和財政投入力度,2013年至2014年12月,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2825輛,初步形成了整車、動力總成、電池系統、專用零部件、標準檢測等較為完整的產業體系,新能源汽車電池、動力系統等關鍵技術達到國際或國內領先水平。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加強,已建成各類充、換電站21座,充電樁500余個,服務能力大幅提升。
二、指導思想、原則及目標
(一)指導思想。認真落實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總體部署,建立健全全市統一的組織領導和推廣應用長效機制,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和市場決定作用,放大財政資金引導和市場撬動效應,加快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大力組織實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進節能減排,促進我市新能源汽車產業加快發展,支撐"美麗天津"建設。
(二)推廣應用原則。
1. 市場開放,創新模式。我市推廣應用的新能源汽車中外地新能源汽車產品所占比例不低于30%,培育帶動我市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政府采購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達到30%以上,社會用車領域建立市場化運營模式。
2. 純電為主,充換結合。結合實際需求,重點推廣純電動汽車。選擇合理的充、換電模式,加快基礎設施建設,為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提供保障。
3. 加強管理,促進發展。在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相關部門、單位分工負責,制定具體措施,不斷完善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配套政策。
4. 加強預防,確保安全。建立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預防體系和安全管理規范,實現公共交通中新能源汽車實時監控,確保安全運行。
(三)總體目標。重點在公交車、郵政快遞車、出租車、環衛車、公務用車、企業和私人用車等6個領域組織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2015年達到1.2萬輛。建立健全充、換電設施規劃體系和政策支持體系,建立多元化基礎設施建設運營體系,加快完善以自用充電設施為主、公共快速充電設施為補充的覆蓋全市的新能源汽車充電網絡,基本實現城區充電便利化、網絡化。堅持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企業化運行的原則,推廣整車租賃、電池租賃等新模式。提升技術水平和產業規模,通過推廣應用,有效帶動我市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實現我市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零的突破,電池產業達到國際領先水平。推進城市交通領域能源消費結構調整,全市年節約燃油8萬噸以上,進一步減少汽車尾氣排放。
三、重點任務
(一)重點領域全面推廣新能源汽車。
1. 公交車。推廣應用2000輛新能源汽車,選用直充式純電動公交車、換電式純電動公交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公交車3種車型。其中,市區推廣應用1500輛,濱海新區推廣應用500輛。結合新能源公交車線路和站點布局,在全市配套建設滿足車輛充、換電需求的充、換電站。(市科委負責,市交通運輸委、公交集團、市電力公司、濱海新區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配合)
2. 郵政快遞車。推廣應用3380輛新能源汽車,主要選用微型純電動郵政快遞車。根據我市郵政快遞企業配送點和車輛停放場地布局,在全市分散建設充電樁或充電接口,同時考慮我市快遞業務量高速增長,做好基礎設施統籌布局,預留發展空間。(市郵政局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委、市商務委、市電力公司、濱海新區人民政府配合)
3. 出租車。推廣應用500輛新能源汽車,主要選用純電動乘用車。在不增加出租車司機運營成本的前提下,通過招標方式確定試驗運行車輛廠家,先行開展小規模試運行,逐步在全市擴大推廣應用。根據我市出租車運營區域和車輛停放場地布局,集約用地,配套建設充電設施。(市交通運輸委負責,市工業和信息化委配合)
結合區域特點,在寶坻區、武清區、薊縣、靜海縣、寧河縣推廣應用3300輛新能源汽車。市客運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具體研究指導。相關區縣人民政府根據車輛運營規律,統一規劃充、換電設施建設用地。相關區縣組建國有或國有控股運營公司,制定推廣應用方案。(寶坻區人民政府、武清區人民政府、薊縣人民政府、靜海縣人民政府、寧河縣人民政府負責)
4. 環衛車。按照新能源汽車占新增和更新環衛車比例30%的原則,推廣應用120輛純電動專用車。先行采購20輛開展試驗,逐步摸索經驗,確定適用車型及技術參數后,組織各區縣集中購置。(市市容園林委負責,各區縣人民政府配合)
5. 政府機關等公共機構公務用車。結合全市公務用車改革,推廣應用規模暫定為600輛,確保新增或更新公務用車的30%為新能源汽車。結合國家和我市公務用車改革相關舉措,合理采取租賃方式應用新能源汽車,待全市公務用車改革方案確定后,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調整。(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市財政局、各區縣人民政府配合)
6. 企業和私人用車。通過購車補貼、不限購、降低使用環節成本等政策引導,加大宣傳力度,采取市場化方式推廣應用2100輛新能源汽車,包括企業日常辦公車輛、通勤班車和私家車等。(市商務委負責推廣應用數量匯總統計,市公安交管局、市交通運輸委配合)
(二)統籌部署基礎設施建設。按照合理規劃、分散布局、節約用地、隨需而建的原則,編制天津市新能源汽車公共充換電設施規劃,并納入城市規劃。公交車、出租車、郵政快遞車、環衛車等公共服務領域由公交集團、市客管辦、市郵政局、市市容園林委等單位提出充、換電設施選址建議。研究制定自用充電設施建設管理辦法,加快推動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允許和配合新能源汽車用戶安裝自用充電設施。研究制定我市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車場、公共停車場預留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條件的相關政策,并適時納入我市新建建筑物設計標準。研究制定我市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設施建設管理辦法、建設用地政策和充電服務費指導價格,加快商業化模式創新,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我市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服務體系建設。(市科委牽頭,市規劃局、市電力公司、市發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國土房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及各行業主管部門、相關單位配合)
(三)加快新能源汽車整車開發。在客車方面,推進新能源大客車項目盡快投產,為純電動公交車推廣應用提供支撐。在乘用車方面,加大支持和服務力度,加快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資質和產品公告的申報,實現推廣應用。在專用車方面,進一步擴大微型純電動貨車產能,推動新能源專用車整車生產企業與電機、電控系統、電池等關鍵零部件企業的合作及產品開發,推動重點企業整車生產資質申報,加快環衛、物流等新能源特種車輛開發。積極引進海內外優勢資源,壯大產業規模。
(四)加強關鍵技術研發。組織實施我市新能源汽車重大科技專項,聚集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優勢力量,圍繞配套設施、整車、電池、電機、電控系統等關鍵環節開展聯合技術攻關。充分利用現有科技創新、科技型中小企業等專項資金,加大對新能源汽車領域的支持力度,加快突破關鍵技術瓶頸。依托國家新能源汽車技術創新工程,進一步突破電池高安全、低成本、高性能關鍵技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組織協調機構作用,做好重大事項協調推動。各牽頭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掛帥,制定細化工作方案,加快推動落實。相關單位按照本實施方案部署,積極參與,加快落實相關政策和工作任務。
(二)完善政策支持體系。做好《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5號)的政策落地,在城市規劃、充電設施用地和補貼、用電價格、售后服務體系、投融資創新、差異化交通管理等方面,加快出臺配套政策,確保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形成長效機制。
(三)推動新能源汽車運營模式創新。總結我市電池租賃模式經驗,完善車輛運營企業與電池企業風險共擔機制,在公交車等領域加大推廣力度。在私人用車、出租車、校園通行等領域探索分時租賃、整車租賃等商業模式,并及時總結推廣。
(四)市、區聯動共同推進。在全市統籌協調下,充分發揮區縣作用,落實區縣補貼資金和相關政策。各區縣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明確本區縣負責新能源出租車運營管理的職能部門,并建立管理制度,規范運營收費標準。
(五)加大宣傳力度。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體驗中心建設,打造我市新能源汽車科普和宣傳基地。通過媒體宣傳、試乘試駕、交流座談等方式,加大對新能源汽車知識普及和購置、使用政策的宣傳力度,提高社會認知程度,引導社會各界逐步參與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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