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家已明確指出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實施退坡機制,2020年以后新能源汽車有可能進入無補貼時代。面對后補貼時代,新能源汽車產業應該如何應對,需要從哪些方面做出努力,才能爆發出洪荒之力以確保市場健康穩定發展,而不至于出現斷崖式下滑。本文主要從三個方面尋找答案,首先回顧補貼的發展歷程和發展階段;其次,簡要分析補貼退坡或取消帶來的利與弊;最后,從供給側、需求側、政策和管理等角度挖掘新能源汽車的洪荒之力。【征文 | 如何應對地方補貼取消或退坡?】
財政補貼,意味著金錢,而金錢是萬惡之源,有人為它哭,有人為它笑,有人為它鋌而走險,有人為它不擇手段,有人為它上了天堂,有人為它下了地獄,這樣的事情總在不斷上演。同樣,在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初期,部分企業挖空心思、投機取巧、鉆政策空子騙取財政補貼(金錢)的事兒也沒少發生,騙補在行業內造成了嚴重影響。年初國務院成立了稽查小組,對違規騙補企業進行核查,雖然至今沒有公布稽查報告,沒能給納稅人一個明明白白的交代,但國家相關部門有意識的政策調整已經展開。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明確采取退坡機制,2020年以后是否繼續補貼尚不得而知,多數專業人士認為有可能直接取消補貼。這里將取消補貼以后的時期稱為后補貼時代。在后補貼時代,新能源汽車產業如何保持健康穩定發展,是產業管理部門和業界必須思考的問題。
一、補貼政策歷程回顧與發展階段分析
為了加快新能源汽車的示范推廣,充分調動整車企業參與研發生產的積極性和消費者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可接受性,從而培育產業、激活市場,為此國家相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包括財政激勵工具(如財政補貼)和非財政激勵工具(對新能源汽車不限行、不限購),其中影響最大、最深、最廣的當屬財政補貼。早在2009年,我國發布了首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對公共服務領域的節能與新能源車輛進行補貼。此后,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政策歷經幾輪補充修訂,在補貼對象、補貼范圍、補貼額度及補貼區域上進行了不間斷調整和細化。
表:我國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歷程回顧
發布時間 |
政策名稱 |
補貼標準 |
補貼區域 |
2009年1月23日 |
關于開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工作的通知 |
對公共服務用乘用車和輕型商用車混合動力汽車按 最高每輛補貼5萬元,純電動每輛補貼6萬元,燃料電池每輛25萬元;10米以上城市公交按節油率最高每輛補貼42萬元,純電動每輛補貼50萬元,燃料電池每輛60萬元 |
北京、上海、重慶、長春、大連、杭州等13個城市 |
2010年5月31日 |
關于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的通知 |
對滿足支持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3000元/千瓦時給予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最高補助5萬元/輛;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助6萬元/輛。 |
選擇6個城市(上海、長春、深圳、杭州和合肥,后增加北京) |
2012年8月6日 |
關于擴大混合動力城市公交客車示范推廣范圍有關工作的通知 |
按節油率、混合動力系統和最大電功率比的不同,給予最低5萬元最高42萬元的補貼 |
本次擴大推廣將采取集中招標方式,由中標企業在非試點城市內進行推廣 |
2013年9月17日 |
關于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 |
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按純電動續駛里程給予3.5萬元-6萬元補貼;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按車身長度給予25萬元-50萬元補貼;純電動專用車按電池容量2000元/kWh,不超過15萬;燃料電池乘用車和商用車分別給予20萬元和50萬元補貼 退坡機制:2014年和2015年,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純電動專用車、燃料電池汽車補助標準在2013年標準基礎上分別下降10%和20%;純電動公交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公交車標準維持不變。 |
繼續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 |
2014年1月28日 |
關于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 |
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純電動專用車、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調整為:2014年在2013年標準基礎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標準基礎上下降10% |
39個城市群88個城市 |
2015年4月22日 |
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
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按續航里程給予2.5-5.5萬元/輛;燃料電池汽車20-50萬元/輛;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等專用車、貨車1800元/kWh 退坡機制:2017-2020年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其他車型補助標準適當退坡,其中:2017-2018年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20%,2019-2020年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40%。 |
全國范圍內 |
通過以上對歷年新能源汽車產業補貼政策的梳理,可將新能源汽車補貼發展與演變進程分為四個階段:
第1階段,啟動階段。該階段的特點是補貼領域窄、補貼范圍少、補貼區域少,補貼領域起初僅限于公共服務領域,后來擴展到了私人領域,客車補貼范圍僅限10米以上,補貼區域僅有13個試點城市和部分非試點城市。
第2階段,擴大階段。該階段的特點是補貼范圍和補貼區域明顯擴大,補貼額度根據里程等條件進一步細化,同時取消了對節能汽車的財政補貼,補貼對象僅限于新能源汽車(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以及燃料電池汽車)。該階段補貼區域涉及38個城市群共計88個城市,新能源汽車產銷快速放量,屬于騙補高發的階段。
第3階段,退坡階段。該階段的特點是補貼范圍大、補貼額度逐步退坡。在該階段,國家開始集中稽查騙補行為,整頓行業不正之風,努力引導行業向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
第4階段:后補貼時代(指財政補貼取消的階段)。在該階段,國家可能考慮全面取消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新能源汽車市場由政策驅動轉向市場和技術雙驅動。
對國內新能汽車財政補貼進行階段劃分,有助于我們直觀、清晰地了解補貼政策的演變進程和未來趨勢,如下圖所示。
我國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演變進程
二、補貼退坡或取消帶來的利與弊分析
在國家明確實施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退坡制度之后,就在7月份,河北省石家莊市發布的一則“關于調整石家莊市2016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明確表示將取消地方財政補貼,一石激起千層浪,在業內引發了廣泛討論,焦點在于取消地方補貼究竟對產業來說究竟是解藥還是毒藥?結合上述背景,接下來重點討論補貼退坡或取消對新能源汽車產業帶來的利與弊,個人認為,可以總結為3利和1弊。
3利:
1、有利于減輕財政負擔。為推廣新能源汽車而設置的財政補貼為國家和地方帶來了較大的財政壓力。首先,從補貼額度上來看,國務院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督查報告稱,從2013-2015年,中央財政共撥付新能源汽車補貼、獎勵資金284.44億元。其中,2013-2014年,實際發放購置補助資金101.9億元,14個省市獲得中央財政充電設施建設獎勵7.7億元。2015年,預撥購置補助資金175億元。地方財政2013-2015年撥付補助資金合計200多億元。其次,楊裕生老院士也不止一次在公開場合表示,財政補貼過多,要對補貼設置上限,根據他估算,“十三五”還需要補貼3900億元。可以看出,如此大的補貼額度將加劇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財政負擔,尤其是經濟不發達地區。因此,綜合考慮以上兩點,實施補貼退坡和直接取消補貼,有利于減輕政府的財政資金壓力,將資金用于更需要的領域。
2、有利于破除地方保護。地方補貼是導致地方保護現象出現的根源。為促進新能源汽車的示范推廣,我國對新能源汽車產業實施包含中央財政補貼加地方政府配套補貼的激勵政策,這一政策在推動新能源汽車市場快速發展的同時,也激發了地方政府肥水不流外人田,盡可能將兩項補貼都留在本地的欲望,這種做法的后果就是地方政府設置形式多樣的障礙,如強制要求在本地設置企業、建立地方目錄等等,來限制外地企業,優惠本地企業。地方保護主義對新能源汽車推廣的危害不言而喻,破壞了公平競爭和統一市場。要打破地方保護,首要的是取消地方財政補貼,這樣才能構建統一市場、培育公開、公正、競爭、有序的新能源汽車市場。
3、倒逼企業進行技術創新。一旦取消財政補貼,行業內一些違規騙補的企業,一些技術創新能力不強、僅依靠對傳統整車進行簡單改裝加裝電池的企業,一些借財政補貼復活的僵尸企業,在統一競爭有序的市場中必將遭到淘汰。另外一些有技術底蘊的企業,在取消補貼的短時期內也將受到一定的壓力和影響,因為取消補貼,意味著新能源汽車的價格讓消費者難以接受,購買意愿下降。這就倒逼這些企業沉淀下來集中力量進行技術創新,降低產品成本,創造出消費者真正愿意接受的產品。從經濟學角度來講,取消財政補貼,有利于市場競爭,可以真正形成良幣驅逐劣幣的效應,使優質資源全部向核心的新能源汽車企業聚焦,促進新能源汽車技術的進步,讓真正有技術的企業生存得更好。
1弊:
新能源汽車產銷量可能會出現斷崖式下跌,產業化進程受挫。取消財政補貼,最直接的影響反映在產品價格上。目前新能源汽車產品是按補貼后(國家+地方補貼約10萬元)的價格銷售,一旦財政補貼取消,產品將恢復原價,由于消費者對新能源汽車價格較為敏感,結果將導致消費者購買意愿急劇下降,挫傷消費者信心,進而引發新能源汽車銷量斷崖式下跌。銷量的下跌,會引發連鎖反應,車企為避免重庫存而選擇減產,并縮減研發費用支出,不愿意投入更多的精力開發新產品、新技術,等等。總之,到最后,新能源汽車產業有可能一片混亂,對于處于幼稚期向成長期過渡的產業來說,可能會挫傷各方參與者的積極性,嚴重影響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化道路。
綜上所述,個人認為,取消財政補貼利大于弊,斷奶的雛鷹才能早日學會捕獵。同樣,只有擺脫對巨額財政補貼的依賴,中國的新能源汽車產業才能在市場化和全球化道路上愈走愈遠。
三、多角度挖掘新能源汽車的洪荒之力
在后補貼時代,新能源汽車產業如何爆發出洪荒之力,保障產業健康、有序、穩定發展,以下我們從供給側、需求側、政府政策及管理等方面探討產業發展的措施與建議。
1、供給側
(1)加強技術創新。企業應繼續加大研發人員和研發資金投入,以正向開發為目標,努力提升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水平和核心競爭力。
(2)降低準入標準。降低新能源汽車企業準入條件,實行寬進嚴出,加強事后監管,允許互聯網等新興企業進入造車行業,發揮鯰魚效應。
(3)提高產品質量。新能源汽車企業應從注重量的提升轉移到注重質的提升上,要更注重產品質量和產品安全,打造消費者放心的新能源汽車產品。同時,以消費者需求為核心,不斷豐富新能源汽車產品線,擴大消費者的可選擇范圍,比如說提供面向分時租賃商的個性化定制產品。
(4)降低產品成本。通過規模生產、輕量化等手段,以技術創新為支撐,降低新能源汽車產品成本,推出與傳統燃油車相比有性價比優勢的電動汽車產品。
(5)完善基礎設施。充電基礎設施是新能源汽車全面推廣的重要配套保障。通過不斷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創新充電方式如無線充電,為消費者解決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后顧之憂。
(6)創新商業模式。商業模式創新在新能源汽車推廣初期發揮了重要作用,在今后新能源汽車推廣中,還需加強分時租賃、換電、車電分離等模式的進一步完善和創新。
2、需求側
(1)繼續加強宣傳教育。近年來,隨著國家對新能源汽車的重視和支持,新能源汽車在消費者群體中的認知度在逐步提升,但還存在宣傳教育死角,如消費者追求續航里程越大越好,而實際每天平均用車里程僅50公里左右,因此,需要繼續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尤其是向消費者宣傳新能源汽車共享等新型理念。
(2)多項優惠刺激政策。從消費者角度出發,繼續保持和出臺新的新能源汽車的優惠刺激政策。如停車費免收或半價、不限行、不限購、電費補貼,等等。
(3)完善二手車回收體系。目前,新能源汽車貶值較快,二手車市場十分不活躍,二手車商不愿意回收或者給的回收價非常低,同時消費者不愿意購買二手車,從而導致二手車市場基本無交易。未來,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逐步增多,舊車也會持續增加,如何處置與評估二手車、構建完善的回收體系顯得十分重要。最近,有消息稱整車廠可能會在下半年推出新能源汽車回購政策,如能盡快實施,對吸引和穩定消費者信心來說可謂重大利好。
3、政府層面
(1)實施碳積分交易。最近,發改委公布了《新能源汽車碳配額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擬于2017年開始試行,2018年正式實施。該征求意見稿并未給出碳交易積分的計算細則,還需要進一步細化方案。此外,需要加快推進方案的實施落地,而不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跳票。
(2)破除地方保護。電動汽車百人會在這方面給出了自己的答案,如推進財稅制度改革、取消地方目錄或地方補貼,等等。目前的建議措施已經很明確,但破除地方保護的關鍵在于管理層的決心和政策措施的實施力度,不堅決推進落地實施,一切皆為空談。
(3)明確燃油車禁售時間表。目前歐美已燃油車禁售時間,如挪威計劃到2025年禁售燃油車,德國或到2030年禁售傳統燃油車,荷蘭也計劃從2025年開始禁止汽油和柴油車在該國銷售,加州可能將在2030年禁止傳統燃油車上市銷售。中國也應盡早明確燃油車禁售時間表,給市場一個明確的預期,一定程度上也能引導消費者轉向新能源汽車。
(4)制定長期政策。政策的不穩定性給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帶來了困擾,尤其是整車企業受影響較大,如上半年電池公告管理政策的突變,讓電池企業和整車企業猝不及防,整車企業很難在短期內更換電池。因此,政府應考慮制定長期政策,給企業一個明確的預期,產業調整也應給企業緩沖期。
四、結語
總之,新能源汽車財政補取消已成定局,行業內也逐漸達成了共識,問題是在后補貼時代,各方應如何應對才能保證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有序發展,是當前我們必須思考的重要問題。只有各方凝聚共識、形成合力,才能讓產業爆發出洪荒之力,才能在產業化和全球化道路上走的更遠。
來源:第一電動網
作者:彼岸花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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