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2020款小鵬G3上市,推出了401公里和520公里兩個長續航版本。
為了這一天的到來,他們做足了“前戲”。先發一張朋友圈的截圖,來感受一下他們有多用心。
然而,事情的發展,卻急轉直下,出乎所有人的預料——等待小鵬汽車的,是一個個人數上百的“維權群”。
事情是這樣的。
2020款的小鵬G3分為G3 520和G3 400兩個系列,共6款車型,全國補貼后統一售價14.38-19.68萬元。
老車主們發現,相較2019款的G3,2020款G3續航提升了很大一截,但價格卻更低了。
此外,2020款G3還把過去老車主們反映的不少Bug都修復了,這讓他們不但覺得自己莫名地做了“小白鼠”,還受了一種“老車主不如狗”的侮辱。
其實,早在7月9日,也就是2020款G3上市的前一天,事情就有了爆發的苗頭。
有一位小鵬G3的車主聯系我,尋求報道:
從我們的對話中可以看到,對于車主的訴求,我是拒絕報道的。
因為,并非所有“維權行動”都是在理的。
但事情的發展,老車主們的憤慨程度,遠遠地出乎了我的預料。
7月10號這天,幾乎所有電動車車主群都在討論小鵬汽車“加量不加價”的事情。老車主們激憤言論的截圖到處被轉發,聽說他們還要去直營店去抗議。
在洶涌的輿論壓力之下,何小鵬今天發了一封道歉信:
“從小鵬G3 2020款上市,到現在已經2天了,我想,這可能是我最近幾年里最不開心的2天。從困惑、不解、傷心、反思到直面。無論如何,請再允許我發自內心地向各位道歉:對不起,親愛的鵬友,讓大家傷心了。”
何小鵬還表示,小鵬汽車會給G3 2019款的所有個人車主(包括家人)一個道歉和補償:
“從即日起,3年之內增換購小鵬汽車任何一款車型時,在享受擬購買新車當期所有促銷政策權益的基礎上,額外享受10000元專屬補貼權益。”、
事情做到這個份上,但仍然難以讓老車主們消停下來。據說有的人已經相約到店去抗議,還有人請了律師。
同事問我怎么看這事,我說我的意見,已經體現在跟車主的對話中了。
但我擔心自己的判斷站不住腳,就打了個電話給京都律師事務所的王法超律師,主要請教了三個問題,下面是我們的對話:
問題1:有些用戶反映,他們在6月份去小鵬的直營店看車,問銷售人員會不會有長續航版本的車推出,銷售人員說沒有。因此,他們認為,小鵬的銷售人員有意隱瞞7月10日長續航版上市的信息,存在惡意欺騙消費者。 作者
答:發生類似事件后消費者的心態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我是消費者,我也會不舒服。
但什么時候推出更長續航里程的款型、推出多長續航里程的款型等等這些屬于企業的商業秘密,企業選擇何時公開會直接影響市場的競爭格局,因此,企業有權選擇何時公開。
就銷售人員而言,或許不知道這樣的信息,即便知道,出于對商業機密的保護,未經企業允許,銷售人員也是不得隨意向消費者披露的。而且,隨著技術的不斷完善,續航里程不斷增加是電動汽車的一個必然趨勢,現在市場上也存在不同能力的續航里程電動汽車,相信消費者應該是在購買時對支付多少對價從而獲得多長的續航里程做過理性考量的,那么消費者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就應當對自身的選擇負責。
至于說這種做法有沒有欺騙消費者,我認為也沒有。從法律角度而言,企業沒有對賣給消費者的產品本身進行欺騙和隱瞞、虛假宣傳,那就不存在欺騙消費者的問題。
舉個例,在續航里程方面,如果企業表示交付給消費者的2019款小鵬G3續航是365公里,而消費者拿去做實驗,發現只有250公里,那小鵬汽車是存在欺騙行為的,如果滿足365公里的續航里程,那就不存在欺騙。換句話說,如果消費者買到的車,和小鵬銷售人員的描述是一致的,而消費者自己又愿意買,那就是合法、正當的銷售行為。
問題2:怎么看待“加量不加價”這事?
作者
答:可能這讓老車主心理上確實不太好接受,但小鵬汽車在法律上是沒什么問題的。法律沒有規定在推出高續航車時,就一定要比低續航車價格高。
企業對于現在的定價,想必也是基于各方面的考慮,比如為了占領市場份額而讓利給新的消費者,只要不存在違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惡意競爭情形,這是沒有問題的。
問題3:怎么看待何小鵬道歉這事?
作者
答:我覺得企業不存在法律上的錯誤,也就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從這個角度而言,企業要發的更多意義上講是事件的情況說明。但企業出于對老客戶的維護,做一些情感上的致歉,甚至物質上的措施,這都是企業商業經營的考慮,而非法律上的義務。
跟這位律師朋友聊完之后,我發現很多事情,如果從法律的角度去思考,就簡單多了——讓凱撒的歸凱撒,魔鬼的歸魔鬼。
來源:第一電動網
作者:電動汽車用戶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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