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等四部門日前批復,支持沈陽、長春等12個城市或區域開展新能源汽車試點城市應用工作。
以下為《關于支持沈陽 長春等城市或區域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全文:
財建〔2014〕10號
有關省、自治區財政廳(局)、科技廳(局、科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
你們報來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根據《財政部 科技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發展改革委關于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財建〔2013〕551號),經專家審核,支持沈陽、長春等12個城市或區域(具體名單見附件)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有關城市或區域及所在省(區、市)財政、科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等部門要按照上報的實施方案及有關文件規定,認真組織實施,扎實推進工作。
各城市或區域應創造良好的新能源汽車應用環境,加快建設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基礎設施,盡快明確并落實地方性鼓勵政策;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障礙限制采購外地品牌新能源汽車,如設置地方性標準、地方性車型目錄等,對已經施行的應盡快整改。
各城市或區域相關主管部門于每季度末前,逐級向四部委報送本季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情況報告,詳細說明推廣進展、基礎設施建設、體制機制創新等情況。
財政部 科技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發展改革委
2014年1月27日
第二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名單:
序號 | 省份 |
城市/區域 |
1 | 內蒙古自治區 | 城市群(呼和浩特市、包頭市) |
2 | 遼寧 | 沈陽市 |
3 | 吉林 | 長春市 |
4 | 黑龍江 | 哈爾濱市 |
5 | 江蘇省 | 城市群(南京市、常州市、蘇州市、南通市、鹽城市、揚州市) |
6 | 山東省 | 淄博市 |
7 |
|
臨沂市 |
8 |
|
濰坊市 |
9 |
|
聊城市 |
10 | 四川省 | 瀘州市 |
11 | 貴州省 | 城市群(貴陽市、遵義市、畢節市、安順市、六盤水市、黔東南州) |
12 | 云南省 | 城市群(昆明市、麗江市、玉溪市、大理市) |
來源:財政部網站
本文地址:http://www.155ck.com/news/shichang/28154
文中圖片源自互聯網,如有侵權請聯系admin#d1ev.com(#替換成@)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