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到底如何補貼?11月18日,長沙出臺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細則,對新能源汽車的推廣目標、生產企業、補貼政策和申領、充電設施及價格等方面出臺了詳細的規則。
為進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工作,完成2014年1580輛新能源汽車的推廣目標,長沙市出臺了新能源汽車推廣實施細則。根據文件,新能源汽車的補貼種類包括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純電動專用車、超級電容客車以及燃料電池汽車。所有在長沙市售出并在長沙市登記上牌的新能源汽車都可以申請補助。純電動汽車的補貼額度由續航里程決定,其中續航里程在150至250公里的純電動汽車,可補貼4.75萬元;而續航里程在250公里以上的純電動汽車,最高補貼5.7萬元;續航里程在50公里之上的插電式混合動氣乘用車(含增程式),則統一補貼3.325萬元。補貼政策執行到2015年12月31日。
根據新出臺的細則,對購買新能源汽車,并且符合補助要求的消費者,在填寫補助確認表后,只需按照銷售價格扣減補助后支付購車款,財政補貼資金由生產企業或受其委托授權的銷售企業統一申請,不需要消費者自行奔走辦理手續。
此外,長沙市政府對新能源汽企制定了嚴格的要求。新能源汽車企業必須在長沙市設有經生產廠家授權并且合格的新能源汽車銷售、維修服務中心,配備專業技術人員,承諾提供24小時不間斷救援服務。同時對車輛動力電池、電機、電控等關鍵零部件提供一定的質保期限,其中私人領域質保期限不少于5年或10萬公里,公共服務領域則不低于3年或15萬公里。
本文地址:http://www.155ck.com/news/shichang/35783
文中圖片源自互聯網,如有侵權請聯系admin#d1ev.com(#替換成@)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