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揚州發布《關于迅速組織做好2017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助資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縣(市、區)經信委、功能區經發局負責對本地區申請材料進行全面審核匯總,于4月16日前向市經信委報送材料。
各縣(市、區)經信委、財政局,功能區經發局、財政局于4月23日前,將審核通過名單和補貼資金公示無異議后,向市經信委、財政局聯合行文提交申請撥付資金報告。
市經信委、財政局結合第三方機構專項審查情況,確定擬上報的補貼名單和補貼資金數額,并在市經信委網站上公示,無異議后行文報省經信委、省財政廳。
關于迅速組織做好2017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助資金清算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經信委、財政局,功能區經發局、財政局,市交通產業投資集團:
現將省經信委、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7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助資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蘇經信產業〔2018〕222號)(以下簡稱“省通知”)轉發給你們,請迅速組織開展。并就我市做好此項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申報要求及申報材料
按《關于做好2017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助資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蘇經信產業〔2018〕222號)和《2017年揚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助實施細則》(揚財工貿〔2017〕29號)的相關要求執行。
二、申報流程及時間要求
1、各縣(市、區)經信委、功能區經發局負責對本地區申請材料進行全面審核匯總,于4月16日前向市經信委報送《2017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明細表(“省通知”附件1-2)》、《2017年度通過各市驗收的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明細表(“省通知”附件2)》,市經信委將委托第三方機構專項審查。
2、各縣(市、區)經信委、財政局,功能區經發局、財政局于4月23日前,將審核通過名單和補貼資金公示無異議后,向市經信委、財政局聯合行文提交申請撥付資金報告。
3、市經信委、財政局結合第三方機構專項審查情況,確定擬上報的補貼名單和補貼資金數額,并在市經信委網站上公示,無異議后行文報省經信委、省財政廳。
三、其它
請各地配合市經信委做好委托第三方機構專項審查和省經信委現場重點抽查的相關工作。
附件:關于做好2017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助資金清算工作的通知.pdf
揚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揚州市財政局
2018年4月10日
來源:第一電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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