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近日,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出臺了電動汽車充電車位法律,該法律明確規定,街道中裝有充電樁的停車位僅允許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充電,一經發現非充電汽車停靠,將一律被拖走。
該法律出臺后不久,就引來當地車主爭議,電動汽車車主認為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也應該算作非充電汽車之列,因為相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動純電動模式下續駛里程太程,仍以耗油為主,因此長時間占用充電樁停車位也不合理。
加利福尼亞州州政府早在今年5月就出臺了禁止燃油汽車占用裝有充電樁的公共車位的法律條款,由于近年來電動汽車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在該州路面已經屢見不鮮,導致州政府在公共場所安裝充電樁數量供不應求。因此,為保護充電汽車車主的合法權利,加州修改了之前已確立的相關法則,并且加大了管理力度,規定了非充電車輛一律可拖走的最新條款。
加州政府表示,依然有繼續擴大公共充電樁建設的計劃,并且將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
( 編輯/李艷嬌 )
來源:第一電動網
作者:姜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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