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
長政辦發〔2014〕31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直機關有關單位:
為促進節能減排,優化能源消費結構,推進城市空氣污染治理,不斷改善城市人居環境,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兩型社會建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思路
堅持“政府推動、市場運作、突出重點、引導消費、培育產業”的原則,加速新能源汽車在全市范圍內推廣應用。
堅持政府推動。堅持示范應用與產業發展相結合,通過新能源汽車示范運營培育和擴大市場需求,實現節能減排和帶動產業發展的雙重目標;及時跟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情況,適時推出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相關政策。
鼓勵市場化運作。在充電網絡建設、出租車運營、公務用車等方面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進行市場化運作。
突出重點領域。重點在公交車、專用車(出租車、環衛車、郵政車、物流車等)、公務車等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新能源汽車,積極引導社會車輛推廣應用。
正確引導消費。通過價格杠桿、政策性補貼等方式,引導企業、事業單位和廣大消費者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引導市場消費,擴大市場規模,推動新能源汽車跨過市場培育期,催熟新能源汽車應用市場。
大力培育產業。通過示范推廣工程,同步開展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攻關,提升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和自主創新能力。通過研發推動與市場拉動的雙重作用,加快產品系列化、標準化,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較強市場競爭力的關鍵零部件與整車骨干企業。
二、工作目標
(一)2014年力爭推廣1580輛新能源汽車,到2015年,力爭推廣4500輛新能源汽車,其中公交客車1100輛。
(二)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務、環衛、出租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均不低于30%。
三、財政補貼政策
(一)補貼范圍。對在長沙市售出并在長沙登記上牌的新能源車輛,由符合相關規定的新能源車生產廠家申請,給予相應財政補貼。
(二)補貼標準。按照國家與地方1:1配套的規定,市財政負擔地方(省、市)配套金額的70%,中央財政和省市財政補貼總額不超過購車市場價格的60%。
(三)補貼期限。根據國家政策,現行補貼政策執行到2015年12月31日。政策到期后,根據國家政策作相應調整。
四、加強配套基礎設施規劃建設
(一)加強基礎設施規劃。出臺長沙市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專項規劃,將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所需的充換電站、充電樁等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城市規劃,統一布局,預留空間。各縣(市)人民政府、工業園區要抓緊規劃充換電站(樁)及維修保養等配套基礎設施體系。電動公交車充電站在現有長沙市公交線路規劃基礎上,優先考慮在首末站場組織建設充電設施。各級政府、工業園區優先在辦公場所的停車位統一規劃建設公務車、專用車等充電樁,帶頭示范引領。鼓勵既有辦公樓、商場、酒店、住宅小區、社會公共停車場按照一定比例建設充電設施。新建辦公樓、商場、酒店、住宅小區、社會公共停車場要按照不低于總規劃停車位15%的比例預留充電樁的安裝位置和容量;城區公共停車位按充電樁總數的10%比例,建設直流一體充電機,用于私家車、出租車、公務車的快速補電。
(二)加快基礎設施建設。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各縣(市)人民政府、工業園區要加快配套基礎設施的改造和建設。新建、在建的基礎設施,必須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標準,滿足推廣應用各車型產品的充電要求。鼓勵多元化資本投資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
五、加強相關要素保障
各級各部門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中要結合自身職能,在用地、用電、保險等方面出臺優惠政策,加強服務,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相關要素予以保障,營造良好的推廣應用環境。新能源汽車配套基礎設施改造和建設所需土地應堅持集約節約原則,所需土地可以采取劃撥或工業出讓用地的形式予以解決。可以通過建設充電綜合服務站、在線充電、立體充電站等形式,緩解充電設施用地需求大、建設進度慢、財政支出大、新能源公交車應用效率低等問題。切實落實國家、省政府支持電動汽車發展的有關價格政策,電網經營企業對經營性專業充電設施運營商的銷售電價按大工業用電價格的電度電價執行,免收基本電費,同步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對非經營性充電設施用電按所在場所現行分類電價執行,其中居民小區和個人車庫執行居民合表用戶用電價格,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充電服務費由物價部門根據相關規定另行核定。
六、創新推廣應用模式
積極引導和支持企業創新商業模式,鼓勵社會資本進入汽車租賃、電池租賃和回收等服務領域。鼓勵支持通過租賃、特許經營等多種方式,采取合同能源管理(EPC)、公私合營(PPP)、融資租賃、分時租賃、換電模式、經營性租賃、買方信貸等模式,緩解出租車公司、公交公司一次性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資金壓力,加快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
七、加快新能源產業發展
完善現有技術創新支持辦法,加大對新能源汽車的資金支持力度,現有創新類資金向新能源汽車及零部件企業傾斜,對相關企業申請的國家項目,按要求優先安排地方配套。推進新能源汽車重大項目建設。建設一批新能源汽車產業化項目,重點支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核心技術,實現產業化和汽車企業新能源汽車產品市場化。
八、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長沙市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市發改委、市兩型辦、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市規劃局、市環保局、市園林局、市物價局、市供電公司、市城建投資集團、市質監局、市郵政管理局、芙蓉區政府、天心區政府、岳麓區政府、開福區政府、雨花區政府、望城區政府、長沙縣政府、瀏陽市政府、寧鄉縣政府要結合各自職能,落實工作任務,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推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市政府督查室要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納入督查計劃,加強督查考核。
九、本意見自2014年11月16日起實施。
抄送:市委有關部門,長沙警備區。
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市中級人民法院,
市人民檢察院。
各民主黨派市委。
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10月16日印發
本文地址:http://www.155ck.com/news/zhengce/35134
文中圖片源自互聯網,如有侵權請聯系admin#d1ev.com(#替換成@)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