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贛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的通知
贛市府辦字〔2014〕145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贛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協調小組成員單位:
現將《贛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4年12月21日
(此件主動公開)
贛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
根據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支持北京天津等城市或區域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財建〔2013〕805號),我市作為江西省城市群成員列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區。為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按照國家、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本方案所指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符合《關于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財建〔2013〕551號)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于節能減排、建設環境友好型城市的有關精神,加快配套設施建設,引導市場消費,逐步在全市公共管理、公共服務、私人用車等領域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促進我市節能減排和城市交通污染治理;通過加強引導,擴大推廣應用,加快培育市場,促進我市新能源汽車及相關零部件產業健康快速發展。
二、推廣應用原則
(一)堅持階段性重點推廣與逐步全面應用相結合。采取“以點帶線、由線到面”的推廣路徑,以建設優選車型新能源汽車應用配套基礎設施和發展相關產業為切入點,逐步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從而實現規模生產和應用。
(二)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運作相結合。采取加強政府引導推動、鼓勵市場參與的方式,努力培育推廣應用環境,探索運營管理模式,重點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新能源汽車,條件成熟時逐步過渡到以市場運作為主的發展模式。
(三)堅持推廣應用與發展產業相結合。按照“以推廣應用激活市場需求、以市場需求促進產業發展”的思路,重點推進新能源汽車優選車型的推廣應用,培育和擴大市場需求,在實現節能減排的同時帶動相關產業發展。
三、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1.推廣應用取得明顯效果。大力推廣新能源公交車、環衛專用車、郵政專用車、物流專用車,推進市政公交等公共服務領域用車由傳統能源汽車逐步向新能源汽車的轉變。
2.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取得明顯進展。加大政府投入,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大力推進新能源汽車應用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形成與我市推廣應用任務相匹配、布局合理且數量適度超前的充電設施服務網絡。
3.產業集群發展初具規模。在支持我市現有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做大做強的同時,充分利用《國務院關于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若干意見》中關于“支持國內整車企業在贛州設立分廠”的政策優勢和作為“中國汽車零部件產業基地”的良好產業基礎,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力爭在引進汽車整車及零部件生產企業,尤其是新能源汽車整車企業上取得新突破;堅持原始創新與集成創新相結合,不斷提高企業技術研發能力,加快發展新能源汽車整車制造及配套產業。
4.節能減排意識進一步增強。城市交通等領域能源消費結構逐步優化,機動車尾氣排放量逐步下降,全社會節能減排意識明顯提高。
(二)推廣目標
到2015年底,確保完成省下達的400輛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任務,力爭推廣應用500輛新能源汽車,其中2014年推廣120輛,2015年推廣380輛。合理規劃充電配套設施布局,建設1座綜合型充換電站,確保建設400個、力爭建設500個充電樁。
四、工作內容及任務分解
(一)推廣目標任務分解
1.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
在城市公交領域確保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150輛,其中純電動公交客車50輛,插電式混合動力公交客車100輛,在主城區主要公交線路上投放。其中,2014年投放插電式混合動力新能源公交客車50輛;2015年投放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50輛,純電動公交客車50輛。(市公交總公司、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城鄉規劃建設局、市國土資源局負責。排在第一位的單位為牽頭責任單位,下同)
2.純電動環衛車推廣應用
在中心城區和各縣(市、區)市政環衛領域確保推廣應用純電動環衛車250輛。其中,2014年推廣應用70輛,2015年推廣應用180輛。(市城管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3.純電動郵政專用車推廣應用
在2015年,按市本級2輛、各縣(市、區)各1輛的布局,力爭在全市郵政系統推廣應用純電動郵政專用車20輛。(市郵政公司、市郵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4.純電動物流專用車推廣應用
到2015年底,面向企業力爭推廣應用純電動物流專用車40輛。(南康區人民政府負責)
5.新能源公務乘用車示范應用
按照國管局、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發改委《關于印發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管節能〔2014〕293號)的要求,發揮政府機關和公共機構的表率作用,在公務用車中示范使用新能源汽車,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30%,其中用于機要通信、相對固定路線執法執勤、通勤等車輛配備更新時應當使用新能源汽車。在2015年,按市本級、各縣(市、區)各1輛的布局,在公務用車領域推廣應用新能源乘用車20輛。(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6.新能源個人乘用車推廣應用
通過逐步完善充電設施建設布局,積極引導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增強公眾對新能源汽車的認知度和接受度。到2015年底,面向我市個人消費者力爭推廣新能源個人乘用車20輛。(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二)基礎設施建設任務分解
將充電設施建設和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納入城市規劃,建設用地納入公共設施范圍內,享受公共設施項目建設的相關政策,在立項、規劃、用地等環節給予支持。依據新能源汽車的投放區域、使用對象、運行半徑,遵循“充電設施合理規劃、節約用地、隨需而建、與車輛投放同步建設,規模適度超前”的原則,因地制宜,建設以交流充電樁為主,以在新能源公交車線路首末站、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用戶單位停車場、個人新能源汽車使用者居住地停車位配建充電樁為主體,以城市公共停車位、路內臨時停車位配建充電樁為輔助,以城市充換電站為補充,數量適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電設施服務體系。
1.新能源公交車充電設施建設。采取與公交車首末站相結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公交停車場站、維保場站配置與推廣應用車型相匹配的充電樁。(市公交總公司、市交通運輸局、市城鄉規劃建設局、市國土資源局、贛州供電公司負責)
2.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新能源公務車、環衛車、郵政車在單位內部停車場按照1:1(車:樁)的比例配置充電樁。(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城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郵政公司、市郵政局、贛州供電公司負責)
3.新能源私家車充電設施建設。以占地少、投資小、充電方便、對電網影響小的交流充電樁為主,充電樁的選址與新能源個人乘用車銷售捆綁相結合,樁隨車安,按照1:1(車:樁)的比例配置。(市房產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贛州供電公司負責)
4.充分利用停車場、居民小區、機關事業單位場地規劃建設充電樁。發揮好已建成的42個公共充電樁的作用,2014年年底前完成已計劃安排的38個公共充電樁的建設;結合新能源汽車發展趨勢,在新建的辦公樓、公共停車場、居住小區和大型商場等公共建筑設計和建設過程中,充分考慮新能源汽車的充電需求,按規劃停車位的10%比例預留配電容量和充電接口。(市城鄉規劃建設局、贛州供電公司、市發改委、市國土資源局、市房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5.隨著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規模的擴大,適時對已建成的綜合充換電站進行改造完善并充分發揮其作用。(贛州供電公司、市發改委、市工信委負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調整完善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協調小組。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周光華任組長,市委常委、副市長彭業明,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胡紹筍,副市長劉建萍,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李明生任副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楊雍謹、林長茂,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委主要負責同志,及市直、駐市相關部門(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相關負責同志擔任成員。協調小組建立例會推進制度,統籌協調全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
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科技局,日常工作由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四部門共同承擔。辦公室負責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及任務,定期研究、協調、解決推廣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對各單位承擔的任務進行監督檢查,并向協調小組匯報工作進展情況,督促相關部門向各自對口上級部門報告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情況。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能承擔相應的工作職責。
(二)加強政策扶持
在充分利用國家、省新能源汽車政策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圍繞新能源汽車的生產、銷售、配套服務、研發及推廣應用等,研究制定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有關政策。
1.加快產業發展
制定完善我市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新能源汽車研發生產鼓勵政策,調動全社會參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積極性,推動我市新能源汽車產業快速發展、壯大。(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負責)
2.加大財政扶持
將新能源汽車納入政府采購范圍,各級政府部門優先采購,在公務領域逐步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對在贛州市轄區內購買、注冊登記并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驗收合格的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市縣配套資金參照省財政補助資金標準按照1∶1給予配套補助,配套資金由市財政、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的縣(市、區)財政各承擔50%。對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車輛減免車船稅的車型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繳車船稅。補助實施細則另行制定。(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地稅局負責)
3.完善服務體系
規范和維護新能源汽車市場的正常秩序,對新能源汽車生產廠家和關鍵零部件生產廠家所提供的產品及服務保障等,按國家汽車產業的相關標準進行監督。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必須建立售后服務體系,在我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的非本市注冊的汽車生產企業必須在我市設立分支機構或授權委托一家在贛州注冊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汽車銷售機構負責售后服務事宜,定期對整車及關鍵零部件進行檢測維護等,車輛發生故障應在3小時內到達現場處理;車輛應用及維護保養情況定期上報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科技局、市質監局、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設立新能源汽車特殊標志或符號;制定新能源汽車掛牌、年審等服務措施,設置綠色服務通道,簡化審批程序,為新能源汽車上路運行提供便利。(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
(三)加強數據采集
建設信息管理平臺,開展相關數據采集工作,考核新能源汽車的可靠性、安全性、耐久性和環境適應性,對車輛運行狀況實施監控管理和數據采集,定期反饋給車輛生產廠家或駐贛州分支機構,為生產廠家進行技術改進提供支持。建立推廣車輛數據檔案庫,定期評估運行效果和車輛零部件技術狀態。(市科技局、市質監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公交總公司、市郵政公司、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四)加強宣傳推廣
充分利用公交廣告、新聞媒體、政府網站、會議培訓等渠道,普及新能源汽車相關知識,宣傳新能源汽車節能減排的重要意義、扶持政策以及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目標、任務和舉措,提高公眾認知度和接受度,強化社會各界對實施新能源汽車推廣重要性的認識,營造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工作氛圍。(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負責)
附件:1.贛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年度計劃表
2.贛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名單及責任分工
附件1
贛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年度計劃表
區 域 |
推廣車型 |
數量 |
合計 |
||
2014年 |
2015年 |
||||
市 本 級 |
市公交公司 |
純電動客車(L≥6m) |
|
50 |
50 |
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L≥10m) |
50 |
50 |
100 |
||
市城管局 |
環衛專用車 |
6 |
24 |
30 |
|
市郵政部門 |
郵政專用車 |
|
2 |
2 |
|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
公務車 |
|
1 |
1 |
|
協調小組辦公室 |
個人乘用車 |
1 |
|
1 |
|
章貢區 |
環衛專用車 |
6 |
9 |
15 |
|
郵政專用車 |
|
1 |
1 |
||
公務車 |
|
1 |
1 |
||
個人乘用車 |
|
1 |
1 |
||
贛縣 |
環衛專用車 |
3 |
12 |
15 |
|
郵政專用車 |
|
1 |
1 |
||
公務車 |
|
1 |
1 |
||
個人乘用車 |
|
1 |
1 |
||
南康區 |
環衛專用車 |
5 |
25 |
30 |
|
郵政專用車 |
|
1 |
1 |
||
物流專用車 |
|
40 |
40 |
||
公務車 |
|
1 |
1 |
||
個人乘用車 |
|
1 |
1 |
||
信豐縣 |
環衛專用車 |
3 |
10 |
10 |
|
郵政專用車 |
|
1 |
1 |
||
公務車 |
|
1 |
1 |
||
個人乘用車 |
|
1 |
1 |
||
大余縣 |
環衛專用車 |
3 |
7 |
10 |
|
郵政專用車 |
|
1 |
1 |
||
公務車 |
|
1 |
1 |
||
個人乘用車 |
|
1 |
1 |
||
上猶縣 |
環衛專用車 |
3 |
7 |
10 |
|
郵政專用車 |
|
1 |
1 |
||
公務車 |
|
1 |
1 |
||
個人乘用車 |
|
1 |
1 |
||
崇義縣 |
環衛專用車 |
3 |
2 |
5 |
|
郵政專用車 |
|
1 |
|
||
公務車 |
|
1 |
1 |
||
個人乘用車 |
|
1 |
1 |
||
安遠縣 |
環衛專用車 |
3 |
2 |
5 |
|
郵政專用車 |
|
1 |
1 |
||
公務車 |
|
1 |
1 |
||
個人乘用車 |
|
1 |
1 |
||
龍南縣 |
環衛專用車 |
3 |
12 |
15 |
|
郵政專用車 |
|
1 |
1 |
||
公務車 |
|
1 |
1 |
||
個人乘用車 |
|
1 |
1 |
||
全南縣 |
環衛專用車 |
3 |
7 |
10 |
|
郵政專用車 |
|
1 |
1 |
||
公務車 |
|
1 |
1 |
||
個人乘用車 |
|
1 |
1 |
||
定南縣 |
環衛專用車 |
3 |
2 |
5 |
|
郵政專用車 |
|
1 |
1 |
||
公務車 |
|
1 |
1 |
||
個人乘用車 |
|
1 |
1 |
||
興國縣 |
環衛專用車 |
3 |
7 |
10 |
|
郵政專用車 |
|
1 |
1 |
||
公務車 |
|
1 |
1 |
||
個人乘用車 |
|
1 |
1 |
||
寧都縣 |
環衛專用車 |
3 |
9 |
12 |
|
郵政專用車 |
|
1 |
1 |
||
公務車 |
|
1 |
1 |
||
個人乘用車 |
|
1 |
1 |
||
于都縣 |
環衛專用車 |
3 |
12 |
15 |
|
郵政專用車 |
|
1 |
1 |
||
公務車 |
|
1 |
1 |
||
個人乘用車 |
|
1 |
1 |
||
瑞金市 |
環衛專用車 |
3 |
12 |
15 |
|
郵政專用車 |
|
1 |
1 |
||
公務車 |
|
1 |
1 |
||
個人乘用車 |
|
1 |
1 |
||
會昌縣 |
環衛專用車 |
3 |
7 |
10 |
|
郵政專用車 |
|
1 |
1 |
||
公務車 |
|
1 |
1 |
||
個人乘用車 |
|
1 |
1 |
||
尋烏縣 |
環衛專用車 |
3 |
2 |
5 |
|
郵政專用車 |
|
1 |
1 |
||
公務車 |
|
1 |
1 |
||
個人乘用車 |
|
1 |
1 |
||
石城縣 |
環衛專用車 |
3 |
2 |
5 |
|
郵政專用車 |
|
1 |
1 |
||
公務車 |
|
1 |
1 |
||
個人乘用車 |
|
1 |
1 |
||
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
環衛專用車 |
5 |
10 |
15 |
|
公務車 |
|
1 |
1 |
||
個人乘用車 |
|
1 |
1 |
||
總計 |
121 |
379 |
500 |
附件2
贛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協調小組
成員名單及責任分工
一、協調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周光華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彭業明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
胡紹筍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劉建萍 市政府副市長
李明生 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
成 員:楊雍謹 市政府副秘書長
林長茂 市政府副秘書長
梁丁盛 市發改委主任
肖志東 市工信委主任
陳水連 市財政局局長
胡勇明 市科技局局長
戚勇明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
陳 煒 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張龍彪 市城鄉規劃建設局副局長
李干榮 市交通運輸局副調研員
朱俊峰 市城管局副局長
祝曙光 市供電公司副總經理
孟 寧 市公交總公司董事長
肖祥斌 市郵政管理局副局長
羅莉桂 省郵政公司贛州分公司總經理
鄢建平 市環保局副局長
易庚長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
黃奇潔 市房地產管理局副調研員
馬 瑛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鄒鳳陽 市工商局副局長
李火磙 市物價局副局長
陳北斗 市地稅局副局長
陳志明 市公安消防支隊副支隊長
傅永寶 章貢區區委常委、副區長
霍季春 贛縣縣委常委、副縣長
鐘定巖 南康區副區長
黎訓全 信豐縣副縣長
劉裕裕 大余縣副縣長
堯金娣 上猶縣縣委常委
李賤貴 崇義縣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李森彪 安遠縣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李明海 龍南縣副縣長
黃圣勇 全南縣副縣長
袁 建 定南縣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徐 東 興國縣縣委常委、副縣長
丁 毅 寧都縣副縣長
梁敏輝 于都縣縣委常委、副縣長
張順堯 瑞金市市委常委、副市長
張翠梅 會昌縣副縣長
廖麗萍 尋烏縣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劉曉波 石城縣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楊仁榮 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科技局,胡勇明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日常工作。
(協調小組成員名單如有變動,由成員所在單位及時通知協調小組辦公室)
二、責任分工
市科技局作為牽頭部門,負責全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綜合管理,牽頭指導幫助企業開展技術引進和技術創新,搭建技術創新平臺,提高自主研發能力;
市工信委牽頭制定鼓勵新能源汽車發展扶持政策;指導幫助企業開展技術引進和技術創新,搭建技術創新平臺,提高自主研發能力;
市發改委負責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配套基礎設施及相關配套產業建設項目的報批;
市物價局負責擬定新能源汽車充電電價;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受理新能源汽車上牌,指導新能源汽車上路行駛及其他車管業務管理;
市財政局負責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的審核報批和資金撥付;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配套基礎設施及相關配套產業建設項目的土地供應;
市環保局負責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配套基礎設施及相關配套產業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
市城鄉規劃建設局負責將新能源汽車充、換電站和租賃網點作為城市公用設施納入城市總體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充、換電站和租賃網點的選址工作;牽頭負責政府投資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在公交等服務領域推廣和應用新能源汽車;
市城管局負責在市政環衛領域推廣和應用新能源汽車;
贛州郵政公司、市郵政局負責在郵政領域推廣和應用新能源汽車;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在公務用車中示范推廣新能源汽車;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生產加工環節中新能源汽車及充換電設備的產品質量監管;
市地稅局負責對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車輛減免車船稅的車型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繳車船稅政策的落實工作;
贛州供電公司參與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規劃和建設,確保電力安全可靠供應;
市公交總公司負責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的規劃及購置和運營工作;
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配套基礎設施及相關配套產業建設項目的消防審核和驗收;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各自區域內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
本文地址:http://www.155ck.com/news/zhengce/37084
文中圖片源自互聯網,如有侵權請聯系admin#d1ev.com(#替換成@)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