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5日,工信部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建立建立企業、地方、國家三級監管平臺的思路。隨后工信部召開了關于建立三級監管平臺的宣貫會,明確表示,自2017年1月1日起,要求新生產的全部新能源汽車安裝車載終端,企業監測平臺建成并與國家平臺完成對接測試,新申報《公告》的車型,應完成車載終端—企業平臺—國家平臺的數據傳輸測試?!豆妗穬溶囆?,應于2017年4月1日前完成數據傳輸測試。
截止到2016年12月30日,據新能源汽車國家監測與管理中心網站統計已有25家通過“平臺檢測”,在新能源汽車國家監測與管理中心預約管理平臺注冊整車企業150家,預約"新能源汽車國家標準平臺聯調符合性預約檢測”的整車企業82家。
已通過平臺監測的25家企業
新能源汽車三級監管平臺的建立,體現了國家對新能源汽車安全性的重視,同時也對企業、地方及中央都明確了相關責任。明確了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是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整車產品負總責。地方政府有關部門要切實做好安全監管工作,行業組織要充分發揮行業自律和技術支撐作用,國家監測平臺主要的責任則是加強監督。
以下為企業、地方、國家相關的責任分工:
企業
生產企業要建設和完善新能源汽車企業監測平臺,與用戶充分溝通并簽訂保密協議,自2017年1月1日起對新生產的全部新能源汽車安裝車載終端,通過企業監測平臺對整車及動力電池等關鍵系統運行安全狀態進行監測和管理,按照《電動汽車遠程服務與管理系統技術規范》(GB/T 32960)國家標準要求,將公共服務領域車輛相關安全狀態信息上傳至地方監測平臺。
企業監測平臺應設置與國家監測平臺接口,接受國家監測平臺的監督抽查,在接到國家監測平臺實時數據調用指令時,應當按指令要求將對應車輛的相關安全狀態信息上傳至國家監測平臺。生產企業要合理設置整車及電池安全閾值,通過企業監測平臺實時監測關鍵系統運行參數,對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要及時預警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已銷售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整車企業要按照國家標準要求免費提供車載終端、通訊協議等相關監測系統的升級改造服務,及時通知用戶說明遠程安全監測的必要性,爭取逐步納入監測平臺。生產企業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妥善保管監測數據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損毀或出售等。
地方政府
各地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監測平臺,實時接收來自車輛生產企業轉發的本轄區內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整車運行安全狀態、行駛里程和充電量,整車和動力電池、驅動電機等關鍵系統故障等信息。
地方監測平臺應設置與國家監測平臺接口,接受國家監測平臺的監督抽查,在接到國家監測平臺實時數據調用指令時,應當按指令要求將相關信息上傳至國家監測平臺。地方監測平臺建設參照《電動汽車遠程服務與管理系統技術規范》(GB/T 32960)國家標準,不得在國家標準之外隨意擴大信息采集范圍,同時應當做好地方監測平臺數據保密工作,確保信息安全。
國家
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企業監測平臺、地方監測平臺的監督,加強企業生產一致性監管和產品質量安全考核。對于存在未按規定建立監測平臺、發生車輛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虛報瞞報、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企業或車型,視問題性質、嚴重程度采取公開通報、責令限期改正,暫?;蛉∠履茉雌囃茝V應用推薦車型目錄、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等措施。
明確了企業、地方和中央的相關責任后,車輛接入企業平臺、企業平臺接入國家平臺、企業平臺接入地方平臺、地方平臺接入國家平臺還有以下幾點需要注意:
一、車輛接入企業平臺
車輛到企業平臺必備數據項共73項,其中根據國標規定平臺實時信息上報數據有61項,故障狀態下的單體數據傳輸12項。
二、企業平臺對接國家平臺
1、各車廠企業平臺應通過國家平臺聯調測試并獲取《平臺符合性報告》后方可進行平臺接入,并應每年進行復審;
2、各車廠所生產的各車型應通過國家平臺車輛檢測、平臺數據轉發確認,并獲取《車輛符合性報告》。
三、企業平臺對接地方平臺
1、需確認各企業對接車型是否已通過國家標準檢測,僅允許通過國家標準檢測的車型接入地方監測平臺;
2、各企業平臺應主動對接各地方監測平臺,并將公共服務領域車輛運行數據實時轉發至地方平臺;
3、企業平臺與地方監測平臺對接數據內容應嚴格按照GB/T32960.3 2016執行,不得擴項、增項;
4、平臺聯調及車輛接入等應按照“先申請,限執行”操作;
5、公共服務領域車輛應經過審查,確認車輛數據傳輸內容與傳輸質量符合要求方可正式認定為符合運營標準的車輛,接入地方監測平臺。
四、地方平臺對接國家平臺
1、地方平臺應按照GB/T32960.3 2016將數據傳送至國家平臺;
2、地方平臺應確保轉送數據傳輸內容與傳輸質量符合相關要求;
3、地方平臺應定期統計轄區內監測車輛數據,并上報至國家平臺;
4、地方應積極制定新能源汽車安全事故處理機制、新能源汽車事故應急預案與搶險救援方案、新能源汽車事故調查機制,上報國家監測平臺備案并嚴格執行;
5、地方監測平臺在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應及時上報國家平臺,并實時轉送處置過程與處置結果;
6、地方監測平臺正式開啟與國家監測平臺的對接,按批次提供車輛相關信息,轉發車輛數據,上傳統計數據。
來源:第一電動網
作者:肖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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