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西寧市政府出臺《西寧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出,力爭到2020年,西寧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和產業發展方面走在全國省會城市前列,預計到2020年全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不少于10000輛。其中,城市公交約1388輛,巡游出租汽車約2890輛;專用車領域約為1242輛,公務用車領域約為500輛,社會車輛領域約4000輛。
據了解,新能源汽車是指采用非常規的車用燃料作為動力來源(或使用常規的車用燃料、采用新型車載動力裝置),綜合車輛的動力控制和驅動方面的先進技術,形成的技術原理先進、具有新技術、新結構的汽車。
《方案》指出,以國家、青海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政策為指導,以西寧市現有鋰電產業為基礎,充分發揮區位、資源,產業三大優勢,力爭到2020年,西寧市將形成年產6萬輛新能源汽車制造生產能力,形成年產15Gwh鋰動力電池生產能力;2025年形成年產10萬輛新能源汽車制造生產能力,形成年產25Gwh鋰動力電池生產能力的目標。
方案要求,加緊建設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和市場的主體作用,組建股份制專業化公司,進行運營和管理。鼓勵社會各方因地制宜,共同參與充電設施建設,有序推進政府機關、公交場站、學校、醫院、酒店、場館、景區、大型購物中心等公共場所和新建小區充換電設施建設。單位和個人自用充電設施按“一車一樁”的原則,由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其委托的機構(4S店)全過程負責,并納入售后服務體系。
從2017年起,西寧市新建各類停車場和新建住宅小區,應設置不低于30%的新能源汽車充電車位,新建城市交通樞紐站、客運站、公交站等交通場所必須設置不低于50%的新能源汽車充電車位;現有停車場根據實際需求,應改建、加裝充電設施。在2017年12月底以前,初步完成停車場(位)充電設施和充電站布局規劃,并在2020年前,進一步實現優化和完善。
對已建成住宅小區要求物業服務企業配合業主或其委托的建設單位,及時提供相關圖紙資料,積極配合并協助現場勘查、施工。鼓勵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用戶需求及業主大會授權,利用公共停車位建設相對集中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并提供充電服務。
同時,電力部門積極推進現有居民區停車位的電氣化改造,確保滿足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用電需求。對公共停車位,應結合小區實際情況及電動車用戶充電需求,開展配套供電設施改造,合理配置供電容量。
來源:西寧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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