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廣州市、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分別發(fā)布了增加小客車指標的通告。
從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廣州市共增加10萬個中小客車增量指標額度,增加的指標原則上按1:1比例配置普通車競價指標和節(jié)能車搖號指標,每月指標配置計劃于當月9日前向社會公布。
從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深圳市每年增加4萬個普通小汽車指標,其中1萬個采取搖號方式配置,3萬個采取競價方式配置。2019年增加的4萬個指標按月平均分配到2019年6-12月,2020年增加的4萬個指標按月平均分配到全年12個月。
具體通告內(nèi)容如下: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增加中小客車增量指標配置額度的通告
穗交運〔2019〕209號
根據(jù)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以及《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穗府辦規(guī)〔2018〕11號)有關規(guī)定,為促進汽車消費,經(jīng)市人民政府同意,現(xiàn)就增加中小客車增量指標配置額度事項通告如下:
一、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增加10萬個中小客車增量指標額度,增加的額度原則上按1:1比例分別配置普通車競價指標和節(jié)能車搖號指標,由指標管理機構按月組織實施。每月增加的額度,指標管理機構可以根據(jù)指標配置實施情況適當調整。每月指標配置計劃于當月9日前向社會公布。
二、單位指標和個人指標的配置比例與現(xiàn)行調控政策單位和個人增量指標配置比例一致,即單位和個人分別占增加配置額度的10%、90%。
特此通告。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
2019年6月2日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關于調整我市小汽車調控增量指標配置額度的通告
為落實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經(jīng)深圳市政府批準,決定調整深圳市2019年至2020年小汽車調控增量指標配置額度。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2019年6月起,在原定每年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配置額度為8萬個的調控目標基礎上,2019年至2020年每年增加投放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4萬個(個人指標占88%,企業(yè)指標占12%),其中,1萬個采取搖號方式配置,3萬個采取競價方式配置。2019年增加的4萬個指標按月平均分配到2019年6-12月,2020年增加的4萬個指標按月平均分配到全年12個月。
二、使用新增的小汽車指標在我市辦理小汽車注冊登記時,小汽車須符合國VI標準。
三、新增的4萬個小汽車指標依照《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管理。
特此通告。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
2019年6月2日
來源:第一電動網(wǎng)
作者:王鳴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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