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由財政部發出的《關于征求<關于開展燃料電池電池汽車示范推廣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下稱《征求意見函》)在網絡間流傳。
雖然不是官方的正式文件,氫云鏈專家認為,該文件雖有意見稿固有的矛盾和不確定文字,但基本揭示了財政部對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推廣框架,值得先睹為快!氫云鏈將文件歸納為:六個要點,一個疑惑。具體解讀如下:
一、申報主體是地方政府:將責任主體下放到當地政府,中央將獎勵發給地方,而非直接發給企業,以示范城市成為責任主體,每年2月底前向四部委報告。
二、申報有六條件:有基礎、有經驗、有氫、有站、有標準。具體包括:(1)有基礎。有燃料電池整車研發生產能力,并在其他至少一個環節有布局。(2)有經驗。要求已經出臺相關政策,并已經推廣了50輛以上的車(3)有氫有站有標準。有氫氣、有一個二級加氫站、有加氫站建設與管理標準。
三、申報方式有創新:單獨、聯合申報均可。申報可以是單個城市,也可以是城市群聯合申報,這里筆者理解為打破行政區域限制,鼓勵跨區域產業鏈合作、區域聯盟間的合作。
四、申報不限批次和數量:強調機會均等,先到先得,一事一議,不分批次,不限數量,方案成熟一個實施一個。目前重點支持珠三角、長三角、京津冀和中部(湖北、河南)。需要注意的是,早起的鳥有食吃!中央將擬定總預算規模,單個城市不設上限,先到先得,獎勵完了就完事。原則上非示范地區外不給獎勵。
五、五項標準示范內容:產業化技術、可復制的商業模式、示范應用推廣、專項政策、行業標準。具體包括:(1)明確示范目標是要帶動氫燃料電池的產業化技術攻關;(2)燃料電池汽車示范量超過1000臺,單臺行駛里程超過3萬公里;(3)加快氫能產業基礎設施建設,探索產業化商業模式;(4)完善政策環境,加快相關標準制定(加快汽車標準與加氫站建設審批管理辦法指定)。
六、示范完成五類目標:
(1)企業超過500臺車。相關企業的產品要上至少500臺車,(每個領域2個項目,每個項目500-100分)。
(2)城市超過1000臺車。汽車功率大于40KW,有最低啟動溫度要求,功率密度乘用車2.5kw/L,商用車2 kw/L,最低行駛里程不低于300公里(最多3萬元/輛,積分上限7000分)。
(3)加氫站15座以上和保證有穩定氫源。(氫源300-500分,加氫站最多75分/站,該項積分上限1500分)。
(4)行駛里程3W公里。單車平均行駛里程需超過3W公里(積分上限1500分)。
(5)政策體系。需制定包括加氫站、氫氣、汽車等方面的審批、管理、使用標準政策體系。(積分上限200分)。
示范考核暫定標準為一分一萬,不包括技術突破,單個城市最多10200分,即1.02億,這時暫時理解為一年。氫云鏈認為意見稿中這個獎勵太少了,可以是筆誤或者缺陷,行業專家判斷正常情況應該一分10萬以上。真實情況需要等正式意見稿出來再看。
七、一個無浙、無魯的疑惑:8個征求意見省市中,為何沒有浙江省、山東省?氫云鏈認為由于信息來源是非官方正式文件,過度解讀沒意義,暫時不必過度解讀,等待正式文件發布后再議。
綜上,氫云鏈認為,城市申報門檻不高、城市考核標準較低。要求城市扶植龍頭,沒錢的城市沒戲!對企業的影響是強者恒強,小企業順勢而為、擇良木而棲,可能位置比能力更重要!氫云鏈估計正式稿還會有調整,屆時再做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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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第一電動網
作者:氫云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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