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等五部門16日聯合發布通知“關于加強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有關企業做好《乘用車燃料消耗量評價方法及指標》(下稱《指標》)實施工作。根據通知,不達標的車企將面臨多重懲罰:包括不達標的新產品將被暫停公告申請,跨類生產乘用車、擴大乘用車生產能力的投資項目暫不受理。通知提出的各項要求將自今年11月1日起執行。
按照《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中國實施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逐步降低中國乘用車產品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標是實現2015年和2020年乘用車產品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升/100公里和5.0升/100公里。
第一電動網CEO龐義成分析,該政策其實是國家發展新能源汽車的“大棒”,與新能源汽車的推廣補貼“胡蘿卜”,共同推動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對車企而言,油耗標準的實施對于推動車企發展新能源汽車效果更明顯,因為補貼是補給消費者的,而油耗指標將給車企形成直接的壓力。龐義成認為,對于以大排量產品為主的企業,若不發展新能源汽車,這幾乎是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這種情況下,車企就會考慮推出更多新能源汽車。
根據工信部2013年3月發布的《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辦法》(下稱《辦法》),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實際值在與國家目標值比對時,純電動乘用車、燃料電池乘用車、純電動驅動模式綜合工況續駛里程達到50公里及以上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的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實際值按零計算,并按5倍數量計入核算基數之和;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實際值低于2.8升/100公里(含)的車型(不含純電動、燃料電池乘用車),按3倍數量計入核算基數之和。
由此看出,新能源汽車在企業平均燃料消耗值的計算中權重極高。對于以SUV等大排量產品為主的企業來說,生產新能源汽車顯然對企業整體達標十分有利,甚至只需少量的新能源汽車,即可起到很大作用。以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為例,2013年乘用車產量為18454輛,平均燃料消耗量為10.35L/100公里,如果當年生產1819輛新能源車,則能達到平均6.9L/100公里的油耗標準。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王青認為,這一政策對于解決新能源汽車的供給量將會有很明顯的效果,因為這樣的平均油耗指標,目前的車企不發展新能源汽車的話,想要完成還是有較大難度的,這就會促進供給端出現更多的新能源汽車產品。這將與作用在消費端的補貼政策產生協同效應,對新能源汽車推廣可能會達到1+1大于2的效果。
通知還具體規定了,對于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不達標且統計新能源乘用車后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超過6.9升/百公里的乘用車企業,將進行公開通報;對于上一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不達標的乘用車企業,暫停受理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達不到相關目標值的新產品的《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申報。
同時,對于新建乘用車生產企業和現有汽車生產企業跨類生產乘用車、擴大乘用車生產能力的投資項目,應提交的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計劃不能達標的,需進行方案調整;對于上一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不達標企業的項目,暫不辦理。
此外,通知還明確,將全面落實新修訂的汽車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推動燃料消耗量相關國家標準實施;對于平均燃料消耗量不達標、不履行達標承諾的乘用車企業,將在海關通關審核、進口檢驗、生產一致性核查等方面加強監管。
五部委還要求,各核算主體按時向工業和信息化部遞交上一年度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報告,不達標企業需同時遞交平均燃料消耗量改善計劃承諾書,提出具體改進措施等。
不過,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魯照旺教授也表示,這樣的政策肯定會促進車企重視新能源汽車車型,但是力度還不夠,還可能會有企業打擦邊球。更科學的方式是:達不到節能減排要求的應該取消其不達標產品的生產資質,甚至可以考慮放松對汽車企業生產資質的限制,讓更多新能源汽車企業進入這個領域。后期通過對產品質量和節能環保指標的嚴格把關,讓市場競爭更充分,以達到更好的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的目的。
來源:第一電動網
作者:楊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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