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安徽省合肥市政府第99次常務會上通過了《關于進一步推進新能源汽車試點工作的若干意見》和《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建設的意見》,合肥將進一步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隨著新能源汽車成本的進一步降低,對新能源汽車的補貼將會逐步從購置環節轉移到使用環節。”合肥市市長張慶軍解釋,比如購買了新能源汽車,使用的頻率不高也達不到節能減排的效果,這就需要通過補貼政策調動使用者的積極性。
據悉,通過的兩份《意見》分別就公共服務領域、私人購買領域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新能源汽車充(換)電站(樁)基礎設施建設、開辦新能源汽車租賃或服務的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及新能源汽車電池回購資金等財政政策做出明確規定。
合肥純電動轎車推廣量第一
2009年以來,合肥市成為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城市”和”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城市”。兩年多來,該市積極探索”融資租賃”、”定向購買”和”整車租賃”新型模式,支持企業加大研發、多渠道降低成本,新能源汽車試點示范及產業發展成效顯著。
合肥市至今共推廣新能源汽車2018輛,其中純電動轎車1585輛,純電動客車430輛,混合動力客車3輛。建成5座充電站,526個充電樁,8座維保服務站。建成年產1000輛電動客車及2萬輛電動轎車生產線,聚集相關企業30家,2011年新能源汽車產值約80億元,初步形成較為完整的新能源汽車產業鏈。在全國25個試點城市中,合肥市新能源汽車推廣總量排名靠前,純電動客車和純電動轎車推廣總量排名第一。
市政要優先采購新能源汽車
在公共服務領域方面,倡導、鼓勵使用新能源汽車。同時,鼓勵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市財政對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給予補助,汽車生產企業按扣除中央和地方財政補助后的價格銷售新能源汽車。市財政對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補助1.5萬元/輛,純電動乘用車補助1萬元/輛。市財政設立電池回購專項資金,按照整車廠500元/輛、市財政200元/輛標準提取資金專戶存儲,專門用于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處理。另外,燃油車換購新能源汽車,還能得到每輛3000元的補貼。
新建小區充電樁要保證數量
購買電動車后,很多市民都會考慮到充電的問題,合肥市也對此作出了規定。今后,新建辦公樓、商場、酒店等公建類項目充電樁按總規劃停車位數的不少于20%進行配建。新建住宅小區充電樁按規劃小區總規劃停車位數的不少于10%進行配建。若新能源汽車保有量超過小區已預留充電樁項目,充電樁數量應隨之增加。而對于新建的社會公共停車場,鑒于停車場車輛集中,流動性大,除了不具備條件的小型立體停車場外,新建社會公共停車場充電樁按總規劃停車位數的不少于20%進行配建。
已建、在建的辦公樓、商場、酒店等公建類項目、住宅小區和社會公共停車場,可以結合實際需求和場地建設條件,自建或引進其他投資主體增建充電樁。
新能源汽車將有”停車優惠”
新能源車主還能享受到傳統燃油車主享受不到的福利,那就是在市區道路免收臨時停車費。
”新能源汽車停車優惠的事情,還請交警部門拿出一個具體的實施辦法,防止在操作的過程中出現糾紛。”合肥市市長張慶軍叮囑,”除了道路上的臨時停車位,社會停車場是不是也對新能源汽車給予優惠?具體如何操作,也要拿出一個方案來。”
( 編輯/董海榮 )
來源:人民網
作者:陳汝健 劉愛兵
本文地址:http://www.155ck.com/news/shichang/12801
文中圖片源自互聯網,如有侵權請聯系admin#d1ev.com(#替換成@)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