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股底下的電池是否安全,是電動汽車用戶最為關心的。
假設你一輛車裝有40度電的電池,40kWh=144000kJ,每克TNT炸藥含有4.2kJ的能量,那么,一塊40度電的電池含有的能量相當于34.2kgTNT炸藥的能量。所以,電池安全格外重要。
我經常看到有些車企在宣傳中,會說自己的電池經過火燒、水泡、擠壓等多重殘酷測試,以此標榜其安全性。
這讓我非常反感,原因有二。
第一,車用動力電池在量產前必須要通過電池安全的強檢測試(GB/T31485,GB/T31467.3),擠壓,泡水,火燒,跌落,振動,碰撞等測試,都是必須通過的。也就是說,能上市的電池,都通過了這一系列的測試。所以,你強調你通過了這些測試,本身沒毛病,但有什么值得吹噓的呢?因為每家車企都可以這么宣稱,我的電池經過了這么一系列的測試。
第二,最為關鍵的是,是否經歷了這么一系列嚴苛的測試,就能確保電池夠安全呢?我認為還不夠。
下面僅僅是我個人的看法:我覺得,電池安全測試,不應該僅僅針對新電池。
鋰電池作為二次電池,在充電過程中正極會產生鋰枝晶,反復充電后,鋰枝晶會越長越大,刺穿隔膜,造成內部短接(內短路)引起電池失效,因此新電池和使用一段時間過后的電池安全性能肯定是有差異的。目前電池強檢都是型式檢驗,就是針對新產品新電池。
那么,在全世界范圍內,電池標準有沒有是針對使用過一定循環次數后的電池的要求呢?答案是:有的。
聯合國針對危險品運輸專門制定的《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的第3部分38. 3款,即要求鋰電池運輸前,必須要通過高度模擬、高低溫循環、振動試驗、沖擊試驗、 55℃外短路、撞擊試驗、過充電試驗、強制放電試驗,才能保證鋰電池運輸安全,也就是俗稱的UN38.3。
UN38.3中針對這些安全性測試,就明確對樣品有要求,既要有完成第一個循環的電池(新電池),也要求有完成25個循環的電池(舊電池),當然這個”舊“是相對而言。
UN38.3過充對樣品的要求(例子)
所以,我們的電動汽車在上市前,能否也對有一定充放次數的舊電池做個檢測呢?我認為這是有必要的。
當然,現在要求企業在新產品準入時必須進行循環后的產品測試,顯然是不現實的,因為會大大拉長產品周期。
但隨著將來電池技術的日趨穩定,我們或許可以逐步考慮增加電池安全測試的樣品范圍,有新電池,也有經歷若干循環后的電池。
一個全新的行業總會不斷走向規范,走向成熟,我很期待這一天的到來!
(本文完。)
文/ Phoebus0807,電池工程師,特約撰稿人
來源:第一電動網
作者:電動汽車用戶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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